其中: 4209 m 2 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00548 (河內人民委員會的公文)臨時分配來使用 m2 557.6。(河內人民委員會的公文編號 4014/QD-UB 日 2005/9/6)規劃圖紙: 比例 1/500 是在 2010 年 4 月由HANDIC公司作者。(規劃建築部,資源與環境部已經批准)2.收回土地的面積給首都II 責任有限公司來建設貿易中心大樓、 辦公室和家住宅、 服务。收回土地面積: 4766 m 2.其中:1 790,來建設貿易中心大樓中 m2 辦公室和家住宅使用土地的方式:國家交接土地、 收土地使用費、 土地使用年期是長期的。收費原則:按照當時市場的價格。2976.6 樓房建築基礎設施建設.其中 m2是 699.1 (m2 高壓電力線路走廊和服務保護原水水源。國家租賃土地。每年付土地費一次。使用日期: 50年從簽該決定生效。第二條.首都II 責任有限公司有責任:1.與慈廉委員會,財經部聯繫處理土地補償支持的事情。2.與財經部聯繫確定土地收回和租賃的價錢。3.與資源環境部聯繫4.與河內稅部聯繫5.完整1至4上面條件資源環境部馬上指導執行發行土地使用權利證書。6.程序發放建築許可與建築部聯繫。7.使用土地的目的必須按照規定和國家的法規。第三條:有關部門的責任按照國家的法規有關部門與組織,個人有責任執行該決定。慈廉人民委員會有責任量管理,常常檢查該工程來避免任何違法的行為。第四條:該決定從簽名日期起生效從交付土地之后日超過12個月,該公司沒有使用或者速度較慢超過24個月土地將被收回。第五條:有關部門與組織,個人有責任執行該決定。人民委員會而代VuHongKhanh簽名與蓋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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